2019年7月4日 星期四

被吉的經驗

今天在論壇回覆網友的問題,也分享給所有好友們~~

大概三年多前第一次因為民事案件被吉,從收到存證信函-->支付命令-->調解-->簡易庭兩審的流程跑過了一次,算是體會到司法界與現實社會的脫節,也難怪常聽到媒體在報導說恐龍法官...

幾點經驗可以和邦友們分享:
1.不管是要吉人或是被吉的最好都要請律師,因為我們不夠專業,訴狀寫的不好,直接影響判決
2.訴狀的重點在引用法條及判例,法官看雙方提出的訴狀就像是在改作業,誰寫的好就誰贏
3.律師費很貴,請律師打一審行情要四~六萬,金額十幾萬以下的事情和解就好了,不然到最後感覺雙方都不划算,錢都賠給律師了

0 意見:

張貼留言